当前位置: 首页 >   >  财税政策

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:减税降费政策延长至今年年底

  发布日期:2020-05-27  浏览量: 528

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。国务院发布2020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,并宣布: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,执行期限延长至今年年底。

也就是说,根据企业划型结果,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免征期限由原2-6月份,延长至202012月底。另外还公布了诸多为企业减负的政策,原文如下:

前期出台六月前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,包括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,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,免征公共交通运输、餐饮住宿、旅游娱乐、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,减免民航发展基金、港口建设费,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。(来源:中国政府网)

需要注意,根据原政策执行细则,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,中小微企业免征,不超过5个月;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(不含机关事业单位)减半征收,不超过3个月。湖北省各类参保单位(不含机关事业单位)免征,不超过5个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