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1-05-26 浏览量: 986
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普遍规模不大,会计核算不健全,税务机关一般是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的方式。那么这类个体户是否必须要开对公账户呢?彭州工商代办团队解答如下:
代理记账
当然不一定。对于已开对公账户的个体户也可以转给对公户;如果没有,而是以个人账户结算的,那么只能是转给该个人账户。你们公司可以转给他的个人账户。
如果个体户是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应确保开票方与收款方一致,否则,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是不允许抵扣的。如果个体户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,是可以直接将货款支付到个体户负责人的个人银行账户。
个体工商户的交易金额较大的或者交易频率较高的,建议个体户开立对公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款项收付,以降低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