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0-08-19 浏览量: 897
有好多客户咨询关于设立公司后,工商取得了营业执照,但不进行税务登记,特别是小规模纳税人,认为不进行税务登记也没关系,但是这样做将面临严重的后果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》第六十条相关规定,只办理营业执照不进行税务登记,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严重程度进行罚款,而且,可能会面临营业执照被吊销的风险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》第六十条节选:
第六十条: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:
(一)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、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;
(二)未按照规定设置、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;
(三)未按照规定将财务、会计制度或者财务、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;
(四)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;
(五)未按照规定安装、使用税控装置,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。
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经税务机关提请,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。